居留证和入籍

如欲长期在瑞士居住和工作,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。分别有各种限期的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。

居留证类型

在瑞士居留期间工作或居留超过 3 个月者,均需相应许可。许可由州移民局(Migrationsamt)签发,分为短期居留许可(最长 1 年)、居留许可(有期限)和永久居留许可(无期限)以及跨境通勤许可。

  • 短期居留许可L:此许可适用于出于特定目的在瑞士生活一定期限(通常为1年)的个人。大多数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(EU/EFTA)国家公民,只要能提供3个月至一年的劳务关系证明,均有权获得此许可。
  • 居留许可B:此许可证适用于在瑞士较长期居留的个人。大多数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(EU/EFTA)国家公民只要能够证明需要在瑞士工作一年以上(劳务合同),就有权获得此许可,一旦颁发,有效期为5年。对于其他国家公民,有效期为1年。期限过后,必须申请延期。针对此类人员,延期可能与某些条件相关联,例如参加德语课程,且延期申请并非必然获得批准。可能否决延期的原因,包括刑事犯罪或依赖社会福利。如果持有者在国外连续居留超过六个月,此类居留许可会失效。获得认可的难民也将获得B类许可。
  • 永久居留许可C:此许可适用于已在瑞士居留满5年或10年的个人,并同样对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(EU/EFTA)国家公民和其他国家公民有着不同的条件规定。如果持有者移居国外,在某些情况下,永久居留许可最长可以保留四年。为此,必须向移民局提出申请。
  • 临时收留 F:此许可提供给未被认定为难民但获得了临时收容的寻求庇护者。此许可必须每年更新。

外国人居留证

居住在瑞士的外国人可以获得一张外国人居留证(Ausländerausweis)。居留证的类型取决于不同的标准。从国外迁入的人将获得一张信用卡尺寸的生物识别居留证。在注册过程中,将采集指纹和照片。如果居留证被盗或遗失,必须立即向警察报案。通过向警察提交遗失声明以及原籍国护照或身份证的复印件(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身份证),您可以向移民局(Migrationsamt)申请一张新的居留证。

延期

居留许可的延长期限各不相同,视居留身份和国籍而定。需要延期时,您将收到一份表格(Verfallanzeige)。此表格填写后须由雇主确认,并连同原籍国护照或身份证(适用于欧盟/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国家公民)复印件一起寄送至移民局(Migrationsamt)。 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移民局。

常规入籍

已在瑞士居住满十年者,可以申请联邦入籍许可。8岁至18岁期间在瑞士境内度过的年数按双倍计。入籍的重要前提包括居住期满、掌握德语语言融入社会以及没有债务或犯罪记录。

简化入籍

简化入籍需要满足一定法律前提,主要面向瑞士公民的外国配偶和父母一方为瑞士公民的后代。在简化入籍的情况下,仅由联邦决定是否批准入籍。